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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3: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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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热的公交车厢内,上来一位“膀爷”,一乘客觉得不雅将其拍照,并将“膀爷”背部照片传至网上曝光,8月9日,记者在该网友所发帖内看见,网友对此事开始了“论战”。
网友拍“膀爷”网上发布
据这位网友在帖子中介绍,8月7日晚到酒店聚餐后,在峡州宾馆门口坐1路车回家,中途上来一位“膀爷”,当时天气很热,车厢内人很多,不少女士对男子都避而远之,而这位网友当时就站在男子旁边,感觉“恶心得差点呕吐”。
但这名网友还是 “毅然举起手中相机”,决定将此不文明行为曝光,并且将两张男子背部照片传至网上,开帖曝光。
这名网友认为,公交车作为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是展示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窗口。很多外地人到宜昌后公交车是首选,如果经常出现类似于光膀子的不文明现象,就会大大降低外地人对宜昌的好感。而且对乘坐公交车出行的普通市民来说,遇到裸露上身的乘车者,更是一种“煎熬”。
“膀爷”帖引发网友论战
帖子一开,引来了许多网友的跟帖,记者看后发现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是赞成发帖者的观点;第二种认为这位网友有点小题大做,不应该将别人的照片在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发布到网络上。
为此,9日下午,记者在胜利四路和东山大道部分公汽车站,随机采访了30多位候车乘客,其中大部分受访者表示:“膀爷”出现在公共场合有损城市形象,但同时也表示,天气太热了,光膀子坐车的情况也是情有可原;还有部分受访者表示,光膀子是个人权利,如果厌恶可以主动避让;还有受访者表示,于情于理这个问题属于“扯不清”的范畴。
劝导文明也要讲究方法
为此,记者采访了宜昌市文明办副主任高万红,他表示只有文明观念深入到每一位市民的行动中了,整个城市文明才能得到最佳的体现,高万红肯定了这位网友主动劝导文明的做法,称其对守护城市文明成果的态度让人欣慰,高万红特别强调,在劝导文明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方式,不能因为劝导文明而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高万红表示,要想杜绝“膀爷”这种不文明现象,关键还是市民需要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修养,真正认识到良好的乘车环境有利于每一个乘客。
记者也就此问题咨询了资深法律人士,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峰介绍,我国目前尚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具体规范普通公民是否可以曝光不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主要还是受道德规范约束,同时公民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他人不能侵犯。但就这位网友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其只是曝光了不文明行为者的背部照片,所以达到了曝光不文明行为又保护了他人隐私的目的,值得肯定,但是如果曝光其正面照,那就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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